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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德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4/08/15 作者: 文/图 编辑:  校对:  点击数: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字[2014]ND第0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宁德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4】7号批准,招标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宁德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业服务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2.1.1东侨校区学生宿舍1、2、3号楼以及办公楼、求是楼、求实楼、求知楼、求真楼合计总建筑面积102113.89㎡,绿化面积约34700㎡(绿化面积无偿提供服务)。

2.2物业构成:

序号

建筑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M2)

教学行政用房

1

办公综合楼(内有电梯2部)

十层

9199.52

2

学科院系求知楼(学科院系A楼)

四层

11334.10

3

学科院系求真楼(学科院系B楼)

四层

11066.78

4

学科院系求实楼(学科院系C楼)

四层

12128.53

5

学科院系求是楼(学科院系D楼)

四层

10957.48

住宅用房

6

学生宿舍1号楼(学生宿舍C楼)

六层

13207.00

7

学生宿舍2号楼(学生宿舍A楼)

七层

17324.72

8

学生宿舍3号楼

(学生宿舍B楼)

七层

16895.76

总计

102113.89(M2)

(具体以实际图纸标注的面积为准)

2.3物业管理内容:

2.3.1、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教学楼等)公共区域(含教室、会议室、电梯等)的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及维修、养护;

2.3.2、负责学校物业委托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如道路、广场等)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排污、排水管道的疏通;

2.3.3、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的校园道路、绿化区域的清扫保洁;

2.3.4、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安全管理及宿舍管理服务;

2.3.5、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的各点垃圾收集和转运工作;

2.3.6、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化粪池清理工作;

2.3.7、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绿化修剪养护和管理工作;

2.3.8、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楼房、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维修保养主要材料由学校提供);

2.3.9、负责物业托管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工作;

2.3.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物业公用部位明细:

2.4.1、教室;

2.4.2、学生宿舍;

2.4.3、公共楼梯间;

2.4.4、公共门厅;

2.4.5、公共走廊;

2.4.6、电梯

2.4.7、值班室;

2.4.8、传达室;

2.4.9、公共卫生间;

2.4.10、公共厕所;

2.4.11、洗刷间;

2.4.12、洗衣房;

2.4.13、开水房

2.4.14、会议室

2.5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2.5.1(一)宁德师范学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坐落位置:求知楼一层

2.6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附后。

2.7本项目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2.8本项目物业服务费为:本项目2年物业管理费为343102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遵循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含2007年修订部分。下同)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投标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物业管理资质并具备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若投标人非福建省省内物业企业,中标后应办理福建省省外入闽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本单位正式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需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8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09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书。出售的招标文件资料每套3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2014年9月2日下午16:00时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万元整人民币。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日9时30时,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登记确认;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登记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投标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标公告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及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及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师范学院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 编: 352100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1303090130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天湖路金城花苑16#902室

邮 编: 352100

联 系 人: 翁女士

电 话:18059380613、0593-2513613

传 真: 0593-2861215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宁德师范学院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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