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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作者: 文/图 编辑:吴鉴  校对: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

五一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教育纪工委有关精神,现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习中央纪委通报曝光的新闻稿和报社、网站配发的案例剖析文章,以及省纪委的案例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2.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以节日费、慰问金、劳保费等巧立名目,从工会等渠道发放福利(以上正常的工会组织慰问等活动除外);

3.严禁公车私用,所有公车要入库管理;

4.严禁在单位食堂、农家饭庄、私人场所等地方搞变相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5.严禁以考察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

各二级党委、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管理监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顶风违纪的,纪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五问责”的要求追责到底。

  举报邮箱:ndsyjw@163.com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纪委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