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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
关于重申文明校园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4 作者: 文/图 编辑:郭锦飞  校对:  点击数:

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文件

宁师院党政办〔2016〕16号

关于重申文明校园卫生管理

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既是学校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更是展示师生文明素质、展现学校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为杜绝校园不卫生现象的发生,特重申文明校园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如下:

一、各系、各部门所属办公室、教室、寝室、走廊、清洁区等非由物业管理的区域,要经常打扫,保证无杂物、无蛛网积尘,不留卫生死角。对由物业管理的区域,要加强监督,发现不卫生现象的,要及时告知资后处。室内办公用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学生不得在教室内乱挂乱画。

二、爱惜学校一草一木,不攀枝摘花。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纸屑、饭菜。

三、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同意。

四、严禁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吸烟,严禁乱扔烟头。

以上通知望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中,大家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宁德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