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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学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作者: 文/图 编辑:徐丹丹  校对: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参与各项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宁德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宁师院〔2017〕84号)和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就2016年度教学各类成果开展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学校在职职工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但须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学院或部门。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对教职工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并按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申报项目与材料

(一)本次申报项目为教学建设项目类、教学改革项目类、教学成果类、指导学生课外竞赛类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2016年度教学竞赛类和指导学生课外竞赛类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获奖已参照《宁德师范学院学科专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宁师院教〔2015〕59号)给予奖励,本次不再申报。

(二)分类填写“教学奖登记表”,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7年10月10日下班前将汇总表纸质及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综合科,汇总表电子稿发至15406149@qq.com。2016年度奖励均以本次统计为准,漏报或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补报。

 

    附件:教学奖励用表(内含表1-1、表1-2、表2、表3、表4)

 

             宁德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

 

附件【宁师院〔2017〕84号关于印发《宁德师范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教学奖申报用表(表1-表4).xls】已下载